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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郭贵兵、孙白窝、陈道明、赵鹭翔等四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7-17 10:09:41 信息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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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拟确认郭贵兵、孙白窝、陈道明、赵鹭翔等四人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天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2096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邮编: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郭贵兵等四人见义勇为主要事迹和表现

  2026年3月10日20时许,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保安队长郭贵兵在田径副场带队巡逻时,接到队员孙白窝和陈道明报称有一名男子跑步时晕倒了,郭贵兵立即带着队员赵鹭翔赶往现场并安排其去拿AED。郭贵兵对该男子检查后发现,其已无意识无呼吸。郭贵兵立刻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并使用AED进行电击,直至该男子恢复自主呼吸。

  此次处置过程中,郭贵兵、孙白窝、陈道明、赵鹭翔等四人及时施救、见义勇为,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利益,彰显强烈的责任担当。天河区委政法委联合天河区见义勇为各成员单位召开见义勇为评审工作会议,会议一致认为郭贵兵、孙白窝、陈道明、赵鹭翔等四人的行为符合《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2025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二)项和《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六条第(一)项。其行为属于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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