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动态 > 通知公告 > 其他公告

“天河记忆”影像档案征集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6-07-22 10:46:52 信息来源:天河区国家档案馆 浏览量: -
A+ A+ A+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市民及文史、摄影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做好声像档案归集管理,系统留存保护天河区珍贵历史影像资源,天河区国家档案馆开展“天河记忆”影像档案征集工作。

  一、征集内容

  (一)城区变迁影像

  聚焦天河区1985年建区以来全域发展变迁相关纪实影像,包括各类行政区划调整、街巷路网、地标建筑、“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河涌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旧对比素材。

  (二)重大活动与事件影像

  天河区各个发展时期的重要节点影像,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政务考察交流、改革政策落地等政务活动;建区挂牌、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启动、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重大项目开工竣工等关键场景;区域性全国性大型文体赛事、会展经贸活动在天河区举办的全过程;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国家级产业园区等重大荣誉获评授牌现场;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置工作纪实;民生服务升级等重大民生工程推进画面。 

  (三)人文风貌影像

  征集龙舟、乞巧等民俗活动影像,以及群众文艺展演、书画展览、文体赛事、校园变迁、科创发展、创新创业等纪实素材;基层治理、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场景;以及各个时期劳动模范、行业先锋、文化名人等本土先进典型人物的工作生活纪实影像。

  二、征集对象

  征集面向全社会,诚邀社会各界参与。

  三、征集要求

  征集载体涵盖纸质老照片、底片、录像带、胶片、光碟等实物载体,以及高清电子照片、短视频、专题纪录片等数字素材。

  (一)捐献单位、团体及个人须保证所提交档案资料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内容真实,并以文字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电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不小于3MB,支持JPG、PNG、TIFF格式。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参与方式

  (一)无偿捐赠。捐赠影像原件或高清数字素材,我馆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人享有素材署名权及优先查阅使用权。

  (二)原件复制留存。若珍贵资料持有人不便移交原件,可预约我馆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数字化扫描、转录工作,原件当场返还,高清复制件由档案馆归档保存。

  (三)寄存。对确有保存价值且所有人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我馆可提供无偿寄存保管。

  五、成果用途

  入馆声像档案主要用于区域发展资政参考、城市形象宣传、史志编纂研究、展览展示、档案编研、公益宣传、数字化保存及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并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利用。

  六、说明事项

  (一)无偿捐赠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部门可对影像资料进行复制、数字化、汇编、展陈、信息网络传播及必要改编、编辑、剪辑使用。

  (二)凡捐献、寄存、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三)提交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其对所提交影像资料享有合法处分权或已取得必要授权,所提交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内容,由影像资料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提交单位或个人依法承担。

  (四)档案馆有权根据馆藏标准、资料价值、权属状态、保存条件等决定是否接收;未被接收的资料,按提交方式退还提交人;电子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现场面谈等方式,与天河区国家档案馆管理利用部联系。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华南农业大学紫薇路1号天河区国家档案馆(邮编: 510642)

  联系电话:020-38263836,联系人:林小姐

  电子邮箱:daj_bgs@gz.gov.cn(邮件标题请命名为:天河记忆+姓名+联系电话,提交素材时请同步附上影像说明文档)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档案馆

  2026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