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广州合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案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二、听证申请人:广州合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听证时间:2026年9月4日15:00
四、听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机关大院2号楼1楼应急指挥中心)
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6年9月3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本机关确认的前10名申请人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须提前15分钟携带身份证件进入会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及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当事人应于2026年9月3日前书面告知本机关,经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黄耀宇,联系电话:020-8510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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