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穗天社收告〔2026〕147号
郭英姿:
您的公民身份号码:430621********1843,我中心已对您有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了稽核调查。经我中心调查核实,认定您2020年6月通过广州卫信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在税务部门补缴了2003年7月至2008年6月的社保(共60个月)属于伪造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进行的违规补缴。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因此您不符合领取广州市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按相关规定您需退回自2023年2月至2026年3月已发放的广州市养老保险待遇54872.01元。
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十日内,将上述款项按照要求金额存转入以下账户。
养老保险待遇退回账户:
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360200370900498234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581000101
备注:退回天河区郭英姿养老金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许海滨,联系电话:020-3769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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