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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委托服务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7-08 15:52:02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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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利用普查数据资源,深入剖析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布局特征、效益水平及未来趋势,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河区经普办)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邀请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参与“五经普”资料的开发应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委托服务。

  二、项目内容

  课题申报单位须按照天河区经普办给定的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进行选题,并结合实际开展细化研究。

  三、项目预算

  每项课题委托费用最高限价拾万元整(含税费),分三期支付,签订委托协议后支付课题委托费用的50%,项目成果提交天河区经普办且通过初步审查后支付课题委托费用的40%,项目结项及经委托方验收通过后支付课题委托费用的10%。

  四、项目参与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三)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完整密封后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

  (二)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12:00前交到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采用邮递方式的,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11楼。

  (四)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0-38624334

  邮  箱:Liml@sugarmusicstudio.com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方向.docx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比选评分标准.docx

  附件4.广州市天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课题申请书.doc

  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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