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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羊城天盾-2025”人防疏散演练服务单位公告

发表时间:2025-08-11 18:01:01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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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在天河区某社区开展人防疏散演练活动,现公开遴选1家单位提供演练相关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项目名称

  “羊城天盾-2025”天河区人防疏散演练(最终项目名称将以市的要求为准)。

  三、项目内容

  组织人民防空知识讲座、结合最小应急响应圈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

  四、服务价格

  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8.5万元(捌万伍仟元整),报价必须响应项目全部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中(附件1)所列服务项目内容。

  五、项目需求

  本次服务需要提供1次桌面推演、1次实地预演、1次约60人参加的正式演练服务。其中,1次实地预演不布置现场,仅提供演练处置简易布置。

  (一)演练统筹策划服务。包括与演练方沟通、协助完成演练脚本事宜,整个活动流程、人防疏散流程图(表)、演练现场布置图、演练材料设计,以及演练现场管理和对接等事宜。

  (二)摄影摄像服务。多个场景演练动作预拍摄、1次实地预演素材收集摄影摄像服务、正式演练当天摄影摄像服务(请在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专业摄影师具体安排)。

  (三)演练视频编辑服务。素材剪辑、片头包装、特效、编辑合成、音效调整、配音、字幕等,最终形成约5分钟宣传短片、全过程视频(均有配音、字幕,如市有新要求需配合调整短片)。

  (四)演练当天现场布置。

  1.包括现场人防疏散知识讲座区、人员疏散通道、疏散隐蔽区、医疗救护区等布置,涉及户外演练主题背景板、帐篷、主题横幅、演练所需桌椅、饮用水、水牌等会务布置(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中附件1所列内容)。

  2.演练道具:演练用现场处置道具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中附件1所列内容)。

  六、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以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报名单位须具有人防疏散演练工作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四)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七、报名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报名单位须提供盖章的本公司信用报告。

  (五)报名单位须提供盖章有效报价函以及服务内容报价明细表(附件1)。

  (六)服务承诺书(需包含详细工作方案、过往项目业绩、服务人员配置等资料情况)。

  (七)工作方案要求:编写工作方案,内容贴合实际,操作性强。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内含所有资料的光盘(一张)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八、发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

  九、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8月18日18:00截止。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704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女士(020-32651598)。

  十、注意事项

  (一)审核确定采购人后,我局将向报名单位发出确认通知,对其他报名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被确定采购人须在收到确定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署本项目服务合同。

  (三)无正当理由弃标、推迟合同签署、单方面减少服务内容或提高服务费用者,视为违约,我局有权要求确定采购人赔偿损失,并将违约事实作为失信记录报政府采购部门。

  附件1:“羊城天盾-2025”天河区人防疏散演练保障服务项目报价单(1).xlsx

  附件2:综合评分表(1).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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