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策划项目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基本资格:独立法人或联合体(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次策划服务范围是广州市天河智慧城核心区,主要集中在华观路以北、大观北路以西、高普路以东及沿线区域,总用地面积约125公顷,其中若干个重点设计节点用地面积约10公顷;服务目标是天河智慧城核心区整体提升片区空间功能、交通系统及环境品质;激活核心区常态化活力,塑造高品质城市形象。
(二)项目需求
1.整体策划方案
(1)宏观背景与现状分析:包括宏观区域态势分析、社会经济态势分析、城市区域功能分析、上位规划分析、重要节点现状分析以及提升的必要性论证等。
(2)整体定位与策略研究:结合相关案例对标,总结整体提升的定位层次,并梳理主要的空间提升策略。
(3)整体功能布局策划:结合周边区域的功能衔接和业态布局,整合研究范围内的优势资源,制定重点活力动线和功能布局策划。
(4)片区标识系统规划:根据研究范围的空间布局和交通动线,结合前述策划构思,合理规划标识的整体布局。
2.重点区域概念设计方案
在整体策划方案的基础之上,针对不少于10个重要节点区域进行概念方案设计,在满足发展需求和功能匹配的基础上确保空间品质,同时最大化彰显地域特色,实现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并驱动片区活力的最大化提升。其工作主要内容为:
(1)现状调研:对重要节点的现有整体环境情况进行调研,包括苗木绿化、场地内现有建筑(构筑)物质量及风格、基础设施情况等。
(2)周边环境分析:考虑节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建筑风格、城市景观要求、人流及目标受众以及交通流线等因素,确保改造后的节点符合整体规划需求,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重点区域概念设计:确定整体空间环境及建筑(构筑)物的改造风格,提出设计主题理念,提出整体造型、色彩搭配、材质选用等方面的初步设想。
(三)成果交付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重点研究国内外产业园区发展形势,广泛梳理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产业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标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深入调研园区代表性企业、配套资源、创新体系等发展现状,提出天河智慧城空间定位。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现目标,提出重点方向及任务,并针对规划落实提出保障措施,结合本地特色,提出智慧城空间重点区域、方式、适用范围等建议。项目提交的成果为:
1.《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完整报告版;
2.最终规划成果A4彩色印刷文本8份;
3.含以上全部成果的光盘1套。
(四)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
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初稿);合同签订后三周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正式稿),通过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查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最终稿),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2.实施过程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成交供应商须提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及详细的进度安排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追踪和控制,定时总结、汇报沟通阶段成果。
项目实施过程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质量保证机制,包括文档编写的规范化保证,要有统一的书写规范,良好的文字描述能力等,对实施过程阶段要进行质量评审,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如下几类人员:
(1)项目负责人
(2)专业负责人
(3)方案设计人员
(五)验收服务要求
采购人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包含以下要求:
1.完成《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编制工作;
2.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查后的最终规划成果;
3.项目交付物齐全,符合项目要求。
(六)付款要求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支付文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合同款;
2.项目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正式稿),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支付文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40%的合同款。
3.项目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品质提升方案策划研究》(最终稿),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支付文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合同款。
4.项目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支付文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的合同款。
六、比选公告日期
2025年9月9日至15日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6楼服务中心。
联系人: 谭工;联系电话: 87071130
八、供应商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函;
2.投标申请人声明;
3.资格资料(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等);
4.企业或核心主创专家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与获奖材料(需提供相关项目商务资料和获奖证书);
5.拟投入项目团队情况;
6.服务报价书;
7.技术实施方案。
上述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所提交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需密封,封面、封口盖公司章。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九、评审办法
(一)供应商资格审核
1.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比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供应商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供应商为正式比选对象;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供应商少于3名时为比选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选。
(二)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表
(三)综合评分计算
1.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分;
2.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服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服务报价均相同的,名次由比选小组抽签决定。按上述排列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十、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所有资料进行原件复核,采购人有权到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采购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选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不能在成交后进行更换,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