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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先烈东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5-09-17 09:20:33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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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住建园发【2024】157号)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现对天河区先烈东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发包: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先烈东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20-877060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水荫四横路及梅东北路延长线

  四、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根据区领导《关于加强沙河地区服装批发市场及周边“住改仓”问题的交通秩序问题“双治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和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相关要求,亟需对沙河市场周边交通信号灯及斑马线进行优化改造,提升沿线警示柱和机非分隔栏等交安设施。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翻新机非分隔栏、新建及翻新警示柱、新建悬臂式交通信号灯、新建及迁移立杆式人行信号灯等。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具体工作内容及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五、发包控制价及结算方式:

  (一)本工程控制价:人民币¥816223.33元(大写:捌拾壹万陆仟贰佰贰拾叁元叁角叁分)。

  (二)报价说明:

  (1)投标人可自行下浮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超过10%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和澄清说明‌,无法提供或解释不清的,认定为异常低价,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结算方式:工程费结算按天河区财政局规定的结算原则、程序和时限办理。本工程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最终以天河区财政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天河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12:00至2025年9月22日12:00止。

  八、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 9月22日12:00截止。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银利街168号205办公室

  (三)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参选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专职安全员:报价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选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综合实力说明及证明材料;

  5.人员配备及证明材料;

  6.类似相关工作业绩;

  7.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8.施工方案;

  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一《综合评分表》。

  十二、中标单位的确定:发包人组织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一点评标办法评比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三、中标公示:

  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十四、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按照比选公告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中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六、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意向人,投标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八、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九、投标成功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投标成功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将修改发包方式。

  附件:

  1.综合评分表.doc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3.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doc

  4.施工图.pdf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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