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做好2026年我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强化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公开挂网选定2026年天河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40000元
四、主要服务内容:
(一)监测内容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品560批次(例行监测500批次,专项监测60批次,其中84批次附加重金属检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见下表:
例行监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专项监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以上检测项目和数量为参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州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及《2025年广州市天河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暂定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实际检测项目和数量以2026年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及实际工作需求为准。服务单位需承诺,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实际检测项目或检测数量发生变更的,当实际检测数量小于560批次时,中标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即实际检测费用=实际检测数量×中标单价),当实际检测数量等于或大于560批次时,则以中标总价进行结算,我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双方作补充协议说明;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的应急任务导致实际检测项目或检测数量发生变更的,我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二)报告要求:
1.封面需有报告编号、抽样编号、样品名称、受检单位、委托单位、检验类别,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以及服务单位检测章。若指定检测方法参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监测方案检测方法时,则检验报告封面只需加盖服务单位检测章。
2.内页需含抽样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受检单位信息、样品名称、抽样编号、抽样人员、抽样数量、抽样日期、抽样基数、检验依据、主要检测仪器、检验结论、备注,要有批准人、审核人、制表人签名。
3.结果内容中需有检测项目的详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报告编号、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指标、检验结果、结果判定。
4.检测报告一式一份,需在抽样后五个工作日(含抽样当日)内出具。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单位应承担抽样、购样、封样、送样、检测工作。
2.服务单位需自备抽样工具、耗材及交通工具,并按所抽检产品当日售价向被抽查人购买样品。
3.服务单位需按要求及时将抽样信息、检测数据等录入指定的系统。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3.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并加盖公章);
5.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
6.农产品检测相应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资质证书有效期须覆盖2026年2月24日至2027年2月23日;未覆盖的,须提供承诺书,明确承诺及时更新资质,不影响检测报告出具)。
(二)评审资料
1.资质能力(提供附件7中检测项目参数CATL资质自查表,检测项目参数顺序与附件7列出的项目参数顺序一致,并标注附件7中项目参数所在CATL证书附表的页码以及CATL 附表等证明材料);
2.项目单位同类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服务满意度评价等佐证材料,服务满意度评价须加盖采购方的公章);
3.项目单位综合能力(提供省级或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团队能力(见附件5,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工作业绩证明,评审员提供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评审员证或公布的评审员通知等材料);
5.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6.应急响应机制与技术服务(格式自定,需有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体现应急响应要求和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并提供应急预案);
7.报价函(见附件6);
8.报价明细表(见附件7)。
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无需密封,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评审资料另行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8:0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白马岗街自编1号8楼8002。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一)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定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为候选服务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为候选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分值分配:资质得分(0-25分),技术得分(0-55分),报价得分(0-20分),具体详见内部审核评分表(附件8)。
2.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二)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报名失败,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将再次发布报名公告。如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将从报名成功单位中择优选择候选服务单位。若无报名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九、服务单位确认:天河区农业农村局组建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服务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局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内部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候选服务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将编制《选定通知书》发送给第一候选服务单位,并在《选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3楼
投诉电话:020-38622279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白马岗自编1号8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8689003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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