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和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AT0603041地块(二)场地平整项目。
(二)项目内容:场地堆积土方开挖施工、1公里范围内场地土方周转回填施工等。
(三)项目最高限价:根据天河区财政投资工程预算核定通知书(财核定〔城建社保科20250203〕号)及工程预算书,审定金额为337067.93元。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以施工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及报价,并以天河区财政局财政评审结果为准。费用所涉请款、结算应无条件配合财政拨款计划及规定,具体以建设单位及财政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五)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
二、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满足相应工程项目的资质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等;
4.完成过类似项目且信誉良好的单位;
5.不在不良记录或其它处罚期内。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函应明确计费标准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无法提供或解释不清的,认定为异常报价,报名文件无效。
3.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报名文件无效。
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意向人,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报名此项目则视为接受建设单位的发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的内容以及后续为保障项目推进提出的需求)。
(三)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9号6楼服务中心
3.联系人:曾繁彬 ;联系电话: 13431873122
注: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代理人在报名单位的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的。
三、比选办法及确定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比选评价表》。
(二)建设单位组织比选小组,依照上述评分办法比选推荐候选单位。
(三)比选结果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公示。
(四)参与项目比选的单位若不足3家,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成功参加比选的单位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将修改发包方式。
附件:1.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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