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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采购2026年度天河区与白云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09 16:45:58 信息来源:天河区民政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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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6年度天河区与白云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拟采购确定一家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接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天河区与白云区行政区域界线全长22.62公里,设有13个界桩(其中三面型界桩2个)。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实施办法》(粤民区〔2011〕21号)相关规定,开展天河区与白云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宣传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有关政策,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及时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矛盾纠纷隐患,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万元(含税),如需更换界桩,换桩费用另计。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三、项目需求

  项目开展地点主要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部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黄埔区。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资料收集整理。收集整理界线勘定资料和以往联检资料等。

  (二)技术方案设计。对收集的地形图、界线勘定资料、以往联检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设计项目技术方案。

  (三)界线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并详细记录界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如100米难以表示界线与周边地物、地貌的关系时,应以满足界线走向清晰为原则,适当增加修补测的宽度)与界线实地位置有关的地物、地貌以及指示界线走向的其他标志物的变化情况,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地形图修测,变化较大的需重新测制地形图,修补测结果标绘在与原协议书附图等比例尺的地形图上。必要时,需对变化地段的界线走向说明作适当修改。清除单方、社会单位及个人在界线附近设立的界线标志物。

  (四)界桩实地检查。实地检查界桩是否损坏、丢失,对界桩完好或轻度损坏可修复的,记录变化情况,清除周围遮挡物,修复损坏部分,用红漆刷新界桩上的注记;对界桩丢失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记录变化情况,查明原因,协调管理方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重新设立。实地检查界桩是否移位,测量并记录界桩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发现有移位的需恢复至原位。实地检查有无危及界桩存在的问题和界桩方位物是否齐全,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并按要求做好处理。

  (五)跨界线生产、建设情况排查。重点排查2022年以来跨界线生产、建设情况。

  (六)联检成果资料整理。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行政区域界线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并立卷归档,制作5套档案资料。应提交的联检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为:联检工作报告、界线和界桩联检记录表、地形图修补测记录表、界线修补测图、界桩成果表、计算手薄、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仪器检定资料、质量检查报告、有关照片、联检数据光盘(含“.doc”、“.jpg”、“.pdf”“.dwg”电子数据)等。

  (七)其他工作。需积极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及区内部门关于界线检查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承接单位提供的物资(如有)和服务的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二)人员要求。承接单位需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业团队负责本项目,人员需具有较丰富的行政区划及界线方面的工作经验,具有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制图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设备要求。承接单位自行负责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期限要求。承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资料收集整理、资料分析、技术设计以及工作底图制作,45日内完成界线界桩测绘、维护等外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界桩制作及重新埋设工作),50日内提交联检工作报告初稿,120日内完成联检成果档案整理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五)成果要求。项目成果经采购人报上级部门备案通过后确认为项目全面完成。项目未全面完成前,承接单位需按要求及时修改完善联检成果相关材料。

  (六)保密要求。承接单位须对本项目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项目相关信息。承接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用于任何非本项目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若出现泄露信息等情况的,采购人可解除项目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承接单位在本项目终止后不得保留以任何形式存储的任何信息数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他。承接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供应商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的制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至少包括界线测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全部需求内容及要求进行整理响应,不得分拆。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单位在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单位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另行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成立项目评选小组,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单位资质、拟投入人员情况、以往项目业绩、报价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人;如总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如总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由评选小组抽签随机确定。若中选人自愿放弃的,按以上规则依次递补。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书(需承诺对本单位资格条件的符合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授权委托证明书);

  3.本公告“五、供应商报名资格及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

  5.报价单;

  6.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胶装装订成册,一式5套(正本1套、副本4套),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资料提交和接收

  (一)送达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18:00时止,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式:可现场提交(工作日内9:00至12:00,14:00至18:00),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三)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311室,联系人:陈女士、曾先生,联系电话:020-37127131、020-37127122,邮编:510655。

  附件:2026年度天河区与白云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项目综合评分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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