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单位现需对“第二纪检监察联络站廉洁文化氛围布置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比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二纪检监察联络站廉洁文化氛围布置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内容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弘扬廉洁文化、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天河街道地处商圈人流密集、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阵地优势,打造具有天河南特色、贴合商圈业态的纪检监察示范宣传阵地。拟开展天河南街第二纪检监察联络站廉洁文化氛围设计与落地建设工作。
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2号之二6楼(现天河区天河南街文化中心),场地总面积约170平方米。主要在墙面布置优化商圈廉洁宣教阵地整体氛围、打造廉政文化特色展陈宣传,并融入纪检监察联络站工作宣传相关内容,完善联络站制度上墙、标识展示等。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3万元(项目有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五、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及快速反应的能力。
(二)具有广告设计及制作安装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涉及企业经营纠纷案件,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
六、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从业范围、情况说明等资格材料(标注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本企业可开具与报价清单一致的税率等情况);
(二)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完成项目的具体方案及制作安装费用报价(含税);
七、材料提交要求
(一)凡符合本公告“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提交响应文件五份;
(二)报名文件请按本公告“六、提交资料”中的顺序装订成册,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报名资料请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四)报名日期:从2026年6月17日至6月22日,递交材料在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西横街天河南街道办事处4楼404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20-87539719,逾期恕不受理;
(五)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七、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报名资格。
附件 廉洁自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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