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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业务档案整理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6-07-23 15:41:46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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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业务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拟采用比选方式实施采购,诚邀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及相关服务需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档案服务

  二、项目报价

  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万元(含税,超出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全面提升天河区交通管理总站业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与信息化水平,经初步统计,交管站现有10个文件柜和15个纸箱的档案资料,现存业务档案跨度达23年(2003—2025年),约3000卷(215,000页)。

  (一)档案室内纸质资料全面清理与规范化管理

  对所有库存档案资料进行系统性清查与整理,明确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处理。对每一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并确保装订成册、标识清晰、存放有序,做到账物相符、便于查找。

  (二)档案电子化扫描与双重保护机制建设

  对已整理完毕的纸质档案进行高精度电子扫描,形成标准化数字图像文件。电子文件按统一命名规则和目录结构存储,确保清晰度达标、信息完整。同时建立实体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对应关系,实现“双套制”管理,提升档案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三)电子数据录入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将扫描完成的档案信息通过人工或OCR识别等方式录入数据库系统,完善标题、日期、责任人、关键词等元数据字段,构建可检索、可共享的电子档案管理体系,提升档案查询效率与使用便捷性。

  四、投标人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其中须包括):

  1.具有政府档案整理项目经验;

  2.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提交资料

  (一)申请人承诺函(见附件1);

  (二)报价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参照附件2);

  (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容不能删减);

  (六)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七)业绩经验;

  (八)服务方案。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五、投标文件提交资料”列明的顺序将所提交的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在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相应位置签署姓名,在落款处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二)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三)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四)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并于2026年7月27日10时前送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4楼,逾期恕不受理。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总分为100分。

  八、中标单位的确定

  采购人组织3人评标小组,按照“七、评标办法”进行比选,并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

  九、中标通知

  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候选人。建设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成交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报名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科

  联系电话:020-8561804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4楼

  附件:1.申请人承诺函.wps

  2.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docx

  3. 综合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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