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和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树木迁移工程。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天河区凤凰街道,新建5条市政道路,分别为高唐路、高唐北五街、北五街支路、高唐北四街、旧羊山路,全长约2.67km。道路范围内涉及就近迁移的树木约有111棵,包括1棵古树后续资源。
(三)工作内容:1.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及市林业和园林局对于该项目树木迁移的批复内容,对相关树木实施迁移等工作,并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迁移树木的后续养护等工作;2.开展或配合完善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树木迁移实施方案编制、树木迁移报批、竣工图编制及结算评审等相关工作;3.上述未尽事项后续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以实现工程实施可行、按时完成、质量达标等为最终目的。
(四)质量标准: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广州市古树名木迁移管理办法》《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等文件要求,对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树木进行迁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树木残骸等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干净达到验收要求。
(五)项目控制价:根据工程量暂定清单以及相关规范及定额,拟定控制价金额为813713.2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310734.77元,措施项目费为392298.33元,其他项目费为43492.85元,增值税为67187.34元。本项目树木迁移施工单位招标采用总价单价双限的原则,投标总价和清单项综合单价均不可突破。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及报价,上述结算事宜应以天河区财政局财政评审结果为准。费用所涉请款、结算应无条件配合财政拨款计划及规定,具体以建设单位及财政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二、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经营;
2.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或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条件;
3.报名资料内容及格式满足《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
4.满足报价及资料递交要求。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函应明确计费标准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无法提供或解释不清的,认定为异常报价,报名文件无效。
3.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报名文件无效。
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名意向人,报名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报名此项目则视为接受建设单位的发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的内容以及后续为保障项目推进提出的需求)。
(三)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8月14日14:00-18:00;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9号7楼建设发展部;
3.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920351535;
注: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有权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代理人在报名单位的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的。
三、比选办法及确定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比选评价表》。
(二)建设单位组织比选小组,依照上述评分办法比选推荐单位,比选结果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公示。
(三)参与项目比选的单位若不足3家,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成功参加比选的单位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将修改比选公告。
附件:1.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天河科技园管委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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