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天河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区属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了2025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经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自查自评,教育局网上审核材料,现场抽查等程序,现将我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2025年度年检初步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6月12日—6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年检初步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或面谈等方式向天河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在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情况和问题,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天府路1号4号楼202室);邮政编码:510655;联系电话:38622798。
附件:天河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2025年度年检初步结论.xlsx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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