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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采购天河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服务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8-25 10:21:29 信息来源:天河区民政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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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202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社管规字〔2023〕1号),天河区民政局拟举办天河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需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力量承办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2万元整。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即报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承接机构自行承担。

  (四)项目承接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五)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天河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服务具体采购需求》。

  二、承接机构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3.熟悉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理念、服务宗旨和运行机制,具备培训、指导、督导社会组织等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筹集项目资金能力。

  4.具有从事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经验的专业人员。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申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机构在报名机构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机构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承接机构,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六)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胶装装订成册,一式5套(正本1套、副本4套),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袋正面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现场送达、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310室,联系电话: 020-37127131,邮编:510655。

  附件:

  附件1:天河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服务具体采购需求.docx

  附件2:比选评分标准.xls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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