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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期一个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9-10 14:44:23 信息来源:天河区民政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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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区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以下简称“两热”)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助力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顺利举办,根据8月22日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专班视频调度会精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为期一个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从8月23日起,全区集中一个月全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请各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做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目前我区“两热”疫情已进入多源头输入、多疫点散发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各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防蚊灭蚊工作、加强“两热”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早、抓细、抓实、抓好防蚊灭蚊工作,多措并举控制蚊媒密度,切断“两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途径。

  二、加强爱国卫生运动

  (一)全面提升防护意识。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防蚊灭蚊工作、防控媒介传染病知识,让社会组织全体职工掌握科学防蚊灭蚊方法,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全民除害防病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关注养老院、学校、医疗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严格做好场所内和周边公共区域环境孳生地清理和成蚊控制工作。

  (二)落实统一灭蚊行动。严格落实全市统一灭蚊行动,配合各部门、街道认真落实每周五上午7-9点,下午4-7点开展的全区统一灭蚊消杀行动。重点关注“两热”疫点、社会组织办公场所的楼宇天台、地下停车场等高风险区域消杀。消杀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次生危害。

  三、落实长效防护工作

  (一)开展长效防护行动。各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学校、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机构,完善好社会组织场所内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防蚊闸板、纱窗、灭蚊灯箱等防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二)落实宣传普及行动。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作用,组织党员干部、爱卫志愿者,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防蚊灭蚊工作,提醒广大群众采取“隔、避、驱”等举措做好个人防护,即隔:出门穿着浅色长袖衣服及长裤,家里安装纱门纱窗和使用蚊帐;避:避免在蚊虫出没频繁的时段(上午7-9点和下午4-7点)在树阴、草丛、凉亭等户外阴暗处逗留;驱:在外露的皮肤及衣服上涂蚊虫驱避剂。前期,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党委已联动区志愿者协会组建“天河区抗疫先锋志愿者队伍”,请各社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联系人:司徒文威,联系方式:18819469291。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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