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上级通知,涉及我区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抽检广州切果派对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桑葚”(抽样单号:GJC26000000004630253ZX,销售日期:2026-04-22)。经检测,该产品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切果派对贸易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不合格批次产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召回措施,提交整改情况说明。
三、2026年5月22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存在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桑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桑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资料、进货单及检验报告等文件,销售涉案食品无主观故意,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在责令改正期间已停止涉案产品销售且已无库存,在案件违法系统核查中未发现当事人在两年内第三次出现本类型违法行为,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5年)》(穗市监规字〔2025〕3号)免处罚清单对应基本编码440226220000所指“经营食用农产品且符合的情形二”的免除处罚依据以及配套监管措施,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天河政府网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