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红:
你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经审查后认为,你本次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被申请人对你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重复提出申请,如你不服该行政行为,你可根据《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案号:天河府行复〔2025〕1168号)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因本府复议机构此前已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明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向你邮寄上述《行政复议告知书》,但被退回,且无法电话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复议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联系电话:020-387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