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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府行复〔2024〕1078号

发表时间:2024-12-28 17:37:21 信息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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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天河府行复〔2024〕1078号


申请人:张某正

被申请人:欧宝娱乐官网龙洞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1

法定代表人:王澄彬,职务:主任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本府查明:

2024年8月11日,申请人向本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反映被申请人于7月18日向其作出过一份文书,文书中以影响市容为由,责令申请人于7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原状。2024年11月14日,申请人接受本府询问调查时称,其本次复议不服的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向本府提交了该文书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载明,申请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文书作出机构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机关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

本府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本案中,根据申请人接受本府询问时所述,其不服的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核查,该通知书作出的行政机关并非被申请人,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对象错误,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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