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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04 14:19:39 信息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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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峰:

你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经审查后认为你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中未有你通过邮寄方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材料(如载有被申请人名址等信息的邮寄面单)、你向被申请人反映的举报内容及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复印件,本府无法明确你向被申请人反映涉案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补充提交上述相关材料,据此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天河府行复〔2026〕900号)。

因本府复议机构此前已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明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向你邮寄上述《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但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请你在上述《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府补正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在补正期内提交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联系电话:020-387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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