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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22 11:10:21 信息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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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人黄丽梅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天社告〔2026〕29号),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已受理。在审查过程中,本府认为你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追加你为第三人,你依法可以参加本案行政复议。

因本府复议机构此前已向你邮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天河府行复〔2026〕658号),但被退回,现依法公告,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参加本案行政复议,请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府提交书面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联系电话:020-388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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