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天河府行复〔2022〕704号
申请人:黄某
被申请人:欧宝娱乐官网天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2号
法定代表人:岳海川 职务:主任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1月15日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本府查明:
2022年7月21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责令申请人在2022年7月25日前改正在中山大道西*号*房涉嫌违法搭建的行为并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后,被申请人发现申请人存在重新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于2022年11月15日对申请人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责令申请人在2022年11月16日前改正在中山大道西*号*房涉嫌违法搭建的行为并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被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7日前往中山大道西*号*房平台核查,申请人并未自行拆除擅自加建钢结构建筑物。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1月15日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于2022年12月5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赔偿8月至9月两次强拆费用,清理两次暴力拆除后堆积的渣土。
本府认为: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查处街道、镇辖区范围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第十七条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镇人民政府发现在建违法建设的,应当采取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依法拆除等合法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第一条规定:《广州市调整由镇街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行政处罚权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第二条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第三条规定:各镇街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广州市调整由镇街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行政处罚权事项)》第434项: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调整由各镇街实施(南沙区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具有查处辖内违法建设的法定职责。本案中,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是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过程性行政行为,并未对申请人设定不利后果,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
关于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赔偿8月至9月两次强拆费用,清理两次暴力拆除后堆积的渣土。因前述费用的产生与渣土的堆积并非由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造成,故对于该主张,本府不予采纳。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机关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