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如下:
(一)文化人才:按照奖项、项目级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其中,获得省级奖项或入选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10万元;获得国家级、国际奖项或入选国家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20万元。
(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三)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四)电子竞技运动员、教练员:按照名次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其中,第一名20万元,第二名10万元,第三名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