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如下:
(一)对咨询与调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企业(集团),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2.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集团)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对非法律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咨询与调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集团),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支持,每家企业(集团)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资助标准如下:
(一)对咨询与调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企业(集团),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2.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集团)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对非法律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咨询与调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集团),当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每同比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支持,每家企业(集团)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