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如下:
建立“政府+担保+银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对经遴选的融资担保公司当年度符合规定的代偿项目,按照代偿项目本息金额1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本条款每年设立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池,若当年度申请额度超出资金池额度则不再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