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如下:
1.对当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15名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支持;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人才支持提高至最高100万元。
2.对当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11-20名的商业银行服务行业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人才支持。
3.对当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5名的财产保险行业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支持;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人才支持提高至最高100万元。
4.对当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3名的人寿保险行业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支持。
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第1、2、3、4点支持,支付方式及人才支持名单由企业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