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如下:
以企业上年度工业总产值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万元产值支持1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奖补面积,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支持,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计算公式为:奖补资金=奖补面积(平方米)×30×租赁时长(月),其中奖补面积(平方米)=上年度工业总产值(万元)/2,计算结果向下取整,不超过实际租赁自用面积;租赁时长(月)按照企业与园区签订合同上上年度租赁月数计算,但起始时间不早于园区成为工业专业园区时间。
本条款涉及奖补金额为上限,实际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总量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