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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奖励假相关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2025-01-17 15:53:11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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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省条例)中关于5日和15日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有什么区别?5日护理假是否包含在15日护理假里面?

  答:根据2021年12月1日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五)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五日和十五日的护理假的前提条件不一样,申请五日的护理假是无论父母是否生病住院,只要满足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年龄、户籍和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等要求即可申请;申请十五日的护理假的职工父母除了满足年龄、户籍和独生子女父母的要求外,还必须是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才能请休,每年不超过15日(具体多少天根据住院时间),患病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

  综上,5天护理假是包含在患病住院的15天护理假里面,护理假每年累计总共不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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