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天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各街道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五山街

(转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文件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09 10:32:38 信息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 -
A+ A+ A+

穗府〔2026〕3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广州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粤府函〔2025〕262号),为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衔接,现决定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公告》(穗府〔2024〕3号),该两份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6年3月3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