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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穗天府征〔2025〕13号)

发表时间:2025-08-27 14:46:58 信息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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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5〕144号),将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62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天河智谷大观村项目(北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智谷小新塘分片区大观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0.4622公顷,其中农用地0.1902公顷,建设用地0.2720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5年8月1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8月27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黄村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4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doc

  附件2: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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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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