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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穗天府征〔2026〕19号)

发表时间:2026-08-05 09:04:12 信息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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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6〕199号),将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93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天河区广氮中医院加征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天河区广氮中医院加征地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93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6年7月1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6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棠下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9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doc

       附件2: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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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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