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天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关于决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天收字〔2026〕2号)

发表时间:2026-09-04 16:36:10 信息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浏览量: -
A+大 A+中 A+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天河段)红线范围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块用地面积为0.1178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收回后,拟作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天河段)用地,并由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对土地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附件:关于决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