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服务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新监管场所智慧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6-03-19 10:06:22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A+ A+ A+

  穗天发改投批〔2026〕6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新监管场所智慧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天河区新监管场所智慧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天河区新监管场所智慧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8931.24平方米,看守所设计关押量为2300人,拘留所设计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400人。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智慧监管、武警智慧磐石工程、拘留所智慧监管、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和综合行政办公区智能化等五个方面,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实际需求建设。其中,看守所和拘留所智慧监管主要包括数字化安防、智慧应用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武警智慧磐石工程主要包括外围屏障、信息感知、综合报警、联防联动和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主要包括数字化安防、办案区智能化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行政办公区智能化主要包括数字化安防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9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84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天河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施工、监理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另行核准。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