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发改投批〔2025〕43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花城广场周边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天河区广州塔周边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天河区花城广场周边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广东省博物馆、广州大剧院等建筑附属绿地提升,以及广州图书馆、广州市第二少年宫、碧海湾小区、农商行等建筑屋顶绿化,绿化提升面积共计约20459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39万元,预备费约12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