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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石门湖片区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5-10-13 14:54:42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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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天发改投批〔2025〕45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石门湖片区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石门湖片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市石门湖片区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山塘改造:对派安山塘、大窝湖山塘、石场山塘和金鸡塘进行塘底清疏约10.34万立方米,并于派安山塘改造放水涵88米、溢洪道1座,于大窝湖修复放水涵165米、溢洪道1座,于石场山塘新建放水涵132米、溢洪道1座,于金鸡塘新建放水涵132米,新建石场山塘DN800泄洪涵管578米。通过山塘改造,可充分发挥上游山塘的调蓄功能,石场山塘、派安山塘和大窝湖山塘遭遇20年一遇洪水下泄流量显著减少,为下游石门湖及乌蛇坑涌减轻排涝压力。

  (2)新建分流管道:新建派安DN1500分流管483米、渔西路DN1500分流管528米、渔西路DN1600分流管352米、桃园DN1350分流管527米,新建分水闸3座,实现洪水分流,有效减轻石门湖调蓄压力。

  (3)截洪沟改造:新建截洪沟1068米,包括石场山塘截洪沟589米,大窝湖截洪沟479米。通过收集地表径流,减少雨水无序排放,冲刷路面。

  (4)水土流失整治:种植水保林面积约84亩,补种灌木地被约88亩,新建边坡防护网1375平方米,进一步强根固土,减少水土流失。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50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2281万元,预备费约417万元。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拟按照市、区财政4:6的比例进行出资。其中市财政出资约6013万元,区财政出资约9020万元。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施工、监理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另行核准。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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