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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兰溪潘公祠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5-10-20 16:27:37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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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天发改投批〔2025〕50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兰溪潘公祠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欧宝娱乐官网棠下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兰溪潘公祠修缮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天河区文物保护单位——兰溪潘公祠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修缮建筑面积约426平方米,修缮内容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墙体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梁柱、木构件、排水、整治电气线路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44万元,预备费约3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及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共同出资建设,其中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出资约150万元,剩余资金由区财政出资。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棠下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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