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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长兴中学用电增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5-12-24 10:43:59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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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天发改投批〔2025〕71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长兴中学用电增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广州市长兴中学用电增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市长兴中学用电增容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增SCB14—630kVA变压器1台、高压配电柜3台、低压配电柜1台、高压计量柜1台;铺设10kV电缆365米、电缆管沟235米;新建高压电房1间,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改造低压电房1间,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增设电房照明系统2套、电缆标桩1组、电缆标识牌1组。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20万元,预备费约5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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